蔡细历:饮料糖分若超5克 产商不获健康选择商标
每一次在报纸看到卫生部长发布关于国内肥胖的问题或对付肥胖的新政策(例如上次要禁止快餐店打广告),我都会有冒冷汗的感觉,觉得自己犯了滔天大罪,是政府要通缉的人。。。
Saturday, August 25, 2007
光华日报, 22/8/2007,国内新闻,饮料糖分若超5克 产商不获健康选择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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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细历:饮料糖分若超5克 产商不获健康选择商标
每一次在报纸看到卫生部长发布关于国内肥胖的问题或对付肥胖的新政策(例如上次要禁止快餐店打广告),我都会有冒冷汗的感觉,觉得自己犯了滔天大罪,是政府要通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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